来源:火狐网站首页 发表日期:2025-03-03 01:50:03 浏览次数:1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》和《河南省施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方法》,经研讨,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:
花溪大路以东、陈化店镇黄陵社区地以西、柏梁镇黄龙店南社区地以南、陈化店镇黄陵社区地以北 范围内,触及 柏梁镇黄龙店南社区 团体经济安排土地。二、征收意图
(二)展开征地社会安稳危险评价。依据《河南省天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方法(试行)的告诉》(豫天然资发〔2023〕66号)要求,鄢陵县人民政府将同步安排而且展开社会安稳危险评价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公告时刻: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。